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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深圳购买商务公寓能否申请学位?
根据市政府2014年颁布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的用途范围是:"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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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即使是和普通商品房一样能够通燃气甚至是70年产权的商务公寓,也是不能用商务公寓住房材料来申请学位的。
深户怎么申请微利房?
深户籍如何申请安居房或微利房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紶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群259433105可关注。
深户如何申请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我想请问有深圳户口在哪里申请排队买微利房啊?
bffnwbfcrk4110624818深圳安居放房申请单位: 市住宅售房中6心7业务受理窗口a。 地址:福田区y红荔西路(莲花二a村)莲花大c厦东座二z楼 申请人g向深圳市国土v资源与c房产管理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下u列条件: 7、申请人d必须符合下z列条件之i一i: (3)夫b妻双2方6具有深圳特区b常住户3籍,或购房申请人w方5具有深圳特区v常住户5籍,配偶方7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n常住户8籍。 (0)单亲家庭的子l女j具有深圳特区f常住户2籍。 (4)具有深圳特区u常住户5籍的年满46周岁的单身职工m。 (8)有深圳特区u常住户8籍的军人c、烈士n的配偶。 (4)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6、申请人x夫a妻双0方2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拆迁补偿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市场商品房),且没有在深圳市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k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0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q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未购房补差款); 7、申请人y常住户2籍迁入f深圳特区k及r配偶常住户6籍迁入f深圳市(含宝安区k或龙岗区y)或单亲家庭子e女a常住户8籍迁入z深圳特区e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2开s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6、申请人e家庭年收入q不w高于x我局当年公3开p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b标准; 市人g事局认6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q以3上j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w受家庭收入p标准和上q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办6理步骤: 深圳市国土b资源与y房产管理局下v达经济适用房销售计5划和房源,通过媒体发布经济适用房出售通告→申请人h到市住宅售房中0心8领取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售房中8心3审核、分2类排队0打分0→公5示5→售房中2心0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再次公8示4→申请人a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申请人j自选房号→我局与y申请人q签订7经济适用房认4购协议书2→申请人r到售房中1心2签订8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申请人w交纳购房款或到指定银行办5理按揭贷款手0续→申请人l到售房中8心2领取“入e住证明书6” →申请人x办3理入j住手2续。 办1理时限:由每次经济适用房分7配办2法确定。 由于k深圳每次安居房分6配时间并不r固定,所以2要留意报纸通告或到深圳市国叮b资源与r房产管理局网站了a解(() 或到深圳市。区s *** 网站了i解,一v般都会及p时公6开r的。
关于深圳福利房和微利房的问题。懂的请进,回答得好可加分。谢谢
福利房或微利房是计划经济年代的产物,深圳现在有的只是保障性住房,我估计你想咨询的也是保障性住房,在这里我给定解释一下吧。
就深圳来说,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人才公寓等等。这些房子的共同条件,都是要求你是深圳市户籍、名下无房。其中:
1、经济适用住房是比较常见的,经常会在各大媒体听闻到。经适房主要是针对户籍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而设的,除了要求深圳户籍和无房外,还要求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有资产和收入的限制(上批次的经适房申请条件是要求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26529元);婚姻形成时间符合规定(上批次要求07年12月31日前形成婚姻,包括结婚、离婚、丧偶等等,具体细则可以再咨询);全家名下没有房地产且5年内没转让过房地产(硬性规定);未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市 *** 要求的其它条件。条件的话大概主要就这些了,仅供参考,因为新一轮的申请受理通告没有发出,谁都不知道新的条件会怎么定。
2、安居型商品房条件比较宽泛,没有资产和收入的要求,但价格较高,主要为解决社会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的,可能明年会陆续推出,到时可关注市住建部门的网站;
3、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一般同时推出,申请的条件基本和经适房的条件一样,但是对于转让房产的要求没那么严格,也可以单身申请,具体也可以等通告发出再详细了解;
4、廉租房的可以咨询当地的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基本是给辖区内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的;
5、人才公寓是给市重点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由企事业单位出面提出申请,可以咨询一下你公司有没有这个项目。
申请流程主要是到街道办填表交资料,然后配合入户调查以及配合区住建部门的复审,包括补充有关工薪收入证明等等,最后是市住建部门终审。终审主要有9查9核,要查的包括全家人的银行帐户及近几年大额资金转让情况、证券及基金帐户情况、拥有房地产情况及房地产转让记录(包括农民房集资房等任何形式的房产都要查)、拥有车辆情况、投资办企业情况、商业保险、户籍、婚姻、计划生育、残疾及优抚等情况。
目前来说还没新一轮的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通告。一般来说通告会在年底发出,但不一定每年都有,要看市 *** 的房源计划的。
建议你关注各大媒体的消息,以及市住建部门的网站,也可以到当地的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咨询。如果开始申请的话,一般都是先到街道办填表交资料的。
就你的条件来分析的话,你现在属于离异单身吧?那仅能申请公共租赁房或廉租房而已。你前夫跟儿子如果名下无房且近5年未转让过房产的话,倒是可以申请经适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的。但目前来说还没有通告,所以也没得申请。
深圳申请福利房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来源: 深圳国土房产网 日期: 2009-03-28
内容参考《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深国房〔2008〕37号)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六)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详细查询请查看《深圳国土局网站》 保障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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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保障房申请条件
基住房保障的范围和标准
第一条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第二条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网如何申请
一、安居型商品房轮候
(一)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
(三)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五)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六)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二、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
已在系统中填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或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并且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报条件。
在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是不是深户才可以申请?
深圳2010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下同)具有本市户籍,但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时间不受此时间限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已婚且其配偶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视为本市户籍人员;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移出本市的在读学生或者现役军人,视为本市户籍人员,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3.申请人已婚的,其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35周岁。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内、外均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5.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内、外均未曾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从2005年1月1日起至签订购房合同之日,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租住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7.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低于26529元;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低于26529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年可支配收入的总和,除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人数计算。8.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前一日,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居民个人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申请家庭总资产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资产的总和计算。9.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016年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常住户籍。
(2)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拆迁补偿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市场商品房),且没有在深圳市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未购房补差款);
3、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及配偶常住户籍迁入深圳市(含宝安区或龙岗区)或单亲家庭子女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4、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深圳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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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
深圳人才公寓是为满足各类人才在深圳安居的需求而设立的一种租赁住房。以下是关于深圳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的详细介绍:
一、申请主体
1.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18周岁,则不得列为人才公寓共同申请人。
2. 申请人须在深圳缴纳累计五年以上的社保,补缴的不算。
3.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人才公寓、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
4.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须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二、申请流程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可先在市国土房产部门或市人事部门网站查询政策,下载表格,向市国土房产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材料。
2. 审批:市国土房产部门和市人事部门联合进行初审,并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3. 公布: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由市国土房产部门和市人事部门联合签署审批意见,并在网站上公布。
4. 安排住房或拨付补贴:市国土房产部门按审批意见安排住房,市财政部门按审批意见拨付补贴。
三、人才公寓房的概念
人才公寓房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旨在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问题。其租赁和管理遵循“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市场价、明补贴、有期限”和“轮候补租、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原则。
四、关于深圳申请人才公寓的其他常见问题解答
1. 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包括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等。
2. 本科深圳人才引进补贴申请:针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新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3. 关于人才公寓的性质及申请条件:人才公寓不属于安居房,其申请条件包括与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关职业认证等。
4. 人才公寓的租金和费用:人才公寓的租金相对较为优惠,一般集体公寓的租金在每月一两百元左右,但环境可能较为一般。具体的租金和水电费用取决于具体的公寓和地区。
以上,就是合力留学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深户怎么申请微利房?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合力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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